侵权投诉
订阅
纠错
加入自媒体

上海市工商局抽检50个批次太阳镜 不合格8个批次

同时,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、使用太阳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:

一、选购太阳镜时,应索要包装和吊牌,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时,举证困难,并在发票上要求注明品牌、类别和型号。

二、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,一类是“遮阳镜”,遮挡阳光,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;另一类是“浅色太阳镜”,主要是装饰作用,阳光不强烈时可以使用。如果消费者误把这类眼镜当作“遮阳镜”使用,不但起不到遮阳效果,还会损伤眼睛。

三、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,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。有些人不分场合,不论太阳光强弱,甚至在黄昏、傍晚以及看电影、电视时也戴太阳镜,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,引起眼肌紧张、疲劳,使视力减退、视物模糊,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、不能久视等症状。

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太阳镜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

上海市工商局抽检50个批次太阳镜 不合格8个批次

上海市工商局抽检50个批次太阳镜 不合格8个批次

上海市工商局抽检50个批次太阳镜 不合格8个批次

<上一页  1  2  
声明: 本文系OFweek根据授权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,目的在于信息传递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、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,请联系我们。

发表评论

0条评论,0人参与

请输入评论内容...

请输入评论/评论长度6~500个字

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,请输入验证码继续

暂无评论

暂无评论

    光学 猎头职位 更多
    文章纠错
    x
    *文字标题:
    *纠错内容:
    联系邮箱:
    *验 证 码:

   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